法官不滿遷調結果 當許宗力面辭去人審委員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6日通過一審遷調二審人事議案,其中一名人審委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楊得君,對某位法官的遷調有意見,在27日的人審會議中,當場向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遞交辭任書,並要求司法院三個月內進行補選,離席前意有所指地說「我可能又會選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開出4個缺,許宗力依照慣例從眾多報名者中提名4名同額人選,交人審會審議。人審委員討論後,6日無異議通過。
事後,楊得君認為一名姜姓地院法官優秀,適合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服務,且姜法官在遷調志願表上所填的第一志願,也是北高行,因此,楊得君希望人審會也把姜法官納入人審會審議。但因前案已通過,木已成舟,無法改變。
27日人審會開會討論其他議案,楊得君突然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討論「人審委員亦得圈選立案為候選人」,也就是,人審會要把人事提名權從司法院長手中拿過來,同時負責法官們遷調改任的提名權及審議權。
因此舉涉及「權力制衡」與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在場委員並未附和,楊得君見狀,隨即拿出準備好的辭任信,當場交給許宗力,並強調委員若辭任,應於三個月內補選。
楊得君遞交辭任信後,當場退席,臨走前表示「我可能又會選上」,留下弦外之音。
楊得君事後發表聲明「我,楊得君,現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以行政法作為法治國的拱心石為夢想。但,擔任本屆人審委員從事法官遷調之審議,無力捍衛審議正當程序,有失法官法第四條所賦予之職責,為此辭任。」
不過,「法官遷調改任辦法」規定,司法院長應擬具與擬補職缺「同額」之遷調名單,提請人審會審議。換句話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開出4個缺額,許宗力依法只能提名4人供人審會審議,不能多也不能少。故楊得君提案,要求司法院長把提名權交給人審會,除了要拉高到修正法規的地步,還要面臨「權力制衡」的檢視,未來是否能獲得法官們的支持,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