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暴雨淹水頻傳 立院法制局:修法規範道路應增加透水設計
北市6月4日發生大豪雨,使得忠孝東路五段淹水成為「泥羅河」。(資料照,莊姓民眾提供)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台北市6月4日發生大豪雨,使得忠孝東路五段淹水成為「泥羅河」,暴雨使都市淹水受矚目;立法院法制局針對「提高都市降雨容受力之研析」提出報告建議,都市計畫擬訂或檢討時宜導入都市暴雨管理概念,以及修法規範都市道路於新建與整修時,應增加透水設計。
針對都市暴雨淹水,立法院法制局近期報告指出,目前台北市雨水下水道系統能夠容受每小時78.8毫米的雨量,但6月4日主要降雨區雨量每小時達到129毫米,顯示現有的排水工程已無法應付極端降雨事件。
此外,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提到,為因應氣候變遷,台灣近年來積極推動海綿城市的政策,讓城市具有雨水貯留及浸透能力。但最近的幾場大雨,從北到南淹水頻傳,顯示相關政策仍有相當改進空間。
立法院法制局指出,台灣自1970年代起規畫辦理各都市計畫區的雨水下水道系統,1991年起逐年編列預算興建,各地的雨水下水道規畫均依當時都市計畫辦理,但因為經濟成長快速,部分原屬可滯留逕流的農業區或保護區紛紛變更為商業區、住宅區或工業區,都市高度的開發結果,大大加速地表逕流,同時增加都市排水負擔,過去都市計畫與當今都市現況已大不相同。
對此,立法院法制局建議,都市計畫擬訂或檢討時,宜就都市計畫規劃當時與目前之逕流流量變化、地下水補注減少之情況及暴雨造成災害等因素,加以考量,了解現況與計畫差異,就現有雨水下水道不足部分,增加都市滯洪及入滲空間,協助暴雨貯存或截流,增加自然排水以減少洪泛,並兼顧水資源的需求。
其次,立法院法制局提到,近年都市不透水面積比例隨著發展不斷擴大,不僅都市涵養水源能力降低,更可能使得地表逕流增加,而都市地表逕流是貢獻都市逕流的最大來源,一旦降雨超乎排水設計所能承受範圍,道路立即氾濫成災,而透水鋪面對地表逕流量降低有顯著效果,可減少路面積水與洪患。
然而,立法院法制局表示,一般透水鋪面之承載強度低於傳統瀝青或水泥混凝土鋪面,故建議一般透水鋪面適用在輕低交通量的車道,而一般車道應將人行道及分隔島綠化,及改善為透水舖面,並利用道路兩側之綠化單元以消納地表逕流;現行市區道路及人行道鋪面設計,皆未規範其透水性,建議應明確規範,以利遵循。
針對颱風導致都市路樹傾倒,危及民眾安全,立法院法制局報告表示,可參考1月1日生效的「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為了保有植物根部充分生長空間,依據栽植類型訂定不同覆土深度與最小樹穴面積,都市道路的行道樹參考其規定,亦予以明訂,以提升都市保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