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與加強後備戰力 立院法制局:宜強納入退伍女軍士官列管
立法院法制局針對「後備軍官士官擴大選充範圍之問題淺析」提出報告指出,性別平等已是世界潮流,女性人力資源不可忽視,且為改善我國後備部隊軍士官缺員狀況並符合平等原則,女性軍官、士官宜比照女性志願士兵退伍後,強制納入後備役列管。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國軍後備軍官及士官嚴重缺員,國防部已放寬官科選編限制,更把退伍9至12年的後備軍士官納入選員範圍;立法院法制局針對「後備軍官士官擴大選充範圍之問題淺析」提出報告指出,性別平等已是世界潮流,女性人力資源不可忽視,且為改善我國後備部隊軍士官缺員狀況並符合平等原則,女性軍官、士官宜比照女性志願士兵退伍後,強制納入後備役列管。
國防部5月表示,除將退伍9至12年的軍士官納入選編範圍等措施外,考量後備部隊多屬步兵型態,且步兵屬基本官科,軍、士官幹部完成分科教育後,即具備基礎素養,將放寬連級以下領導幹部可由裝甲、砲兵、工兵、後勤等官科選編,提升編管選充率及教召公平性。
立法院法制局近期報告指出,根據監察院2018年調查報告指出,國軍女性官士兵至2018年4月9日為止,服役人數計20648人,占全軍志願役現員14.02%;同時間,經查2018年2月底,女性軍官退伍後,依「志願」納入後備列管總數僅345人,士官亦只有183人,女性志願士兵退伍人員因採「強制」納入後備列管總數計3064人,
報告指出,由於依現行兵役相關法令規定(「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僅女性志願士兵退伍後強制納入後備人力列管,至於女性軍、士官,則依其意願處理,似有違平等原則,且不利後備動員兵力需求。
因此,報告建議,鑑於性別平權已是世界潮流,女性人力資源尤不可忽視,且各國增加招募女性軍人已成為趨勢,為改善我國後備軍官及士官嚴重缺員狀況並符合平等原則,對於女性軍官、士官允宜參照女性志願士兵於退伍後納入後備役列管。
同時,報告指出,為兼顧修法前已考入軍事校院就讀或擔任軍官、士官職務者的既有依志願服預備役權益,應該訂定緩衝施行的期間,以利個人選擇。
此外,國軍為充實後備部隊選充人力,所以放寬選充兵科、階級、戶籍地、甚至跨軍種選充等作法;對此,報告建議,後備部隊擴大選充範圍,涉及相關人員自由權利的限制,為保障後備軍人權益,並維選充作業的公信力,軍隊動員人員選充作業指導規定,「宜由兵役法施行法授權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