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判賠劉政池35萬 何志偉登報道歉並發聲明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今道歉又登聲明。(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何志偉7年前在台北市議員任內爆料指出,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劉政池因此怒告何志偉,法院判定何須賠35萬並登報道歉。不過何志偉今天雖登報道歉,他同時刊登聲明啟事,認為自己是基於民意代表職責揭弊。何志偉今天表示,民意代表監督揭弊是天職、也是責任,國家土地、國家公園被破壞被侵佔,民意代表怎麼能袖手旁觀。
何志偉7年前爆料指出,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不但蓋豪宅,還破壞樹林植被,「至少還有10處私佔國有地沒曝光」,劉政池告何志偉求償350萬,高等法院二審認定何未經合理查證,判何志偉須賠劉政池35萬元,並登報道歉,今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何上訴。
何志偉今天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聲明向劉政池致歉,不過也同時在頭版刊登聲明書,內容指出,法院判決雖認定他必須刊登道歉啟事,但是基於民意代表之職責,他對於為公義所作之犧牲,仍不後悔。
針對今日報紙刊登啟事,何志偉表示,民意代表監督揭弊是天職、也是責任,國家土地 、國家公園被破壞被侵佔,民意代表怎麼能袖手旁觀。
何志偉說,77行館的劉政池先生,房子拆了、土地還了、人也去關了,往後,社會上有任何不公義的事,他還是會挺身而出做相同的事、為正義發聲,所以為了正義,所付出的代價,他不會後悔,也願意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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