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國際反酷刑日」 民團今籲總統特赦死囚邱和順
邱和順(中左)被判死刑定讞,並已關押32年;但多個民間團體直指該案為冤案,今舉辦線上記者會呼籲總統給予特赦。(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每年6月26日是聯合國「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也稱為「國際反酷刑日」。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認為「邱和順案」就是國內知名冤案,今天共同舉辦線上記者會聲援,並呼籲總統給予特赦。
邱和順被控與共犯於1987年11月、12月先後犯下「強盜分屍保險員柯洪玉蘭」與「男童陸正撕票案」;歷經13次審判,2011年7月判死確定、褫奪公權終身定讞。邱和順至今被關押32年。
而司改會、邱和順義務律師團、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等多個團體,上午舉行線上記者會並於會後透過新聞稿強調,邱和順案為著名冤案,諸多證據皆表明邱和順於本案偵查階段曾遭刑求,在國際上也成為台灣司法制度與人權紀錄的巨大污點。
與會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表示,監察院過去總共為邱和順案提出4份調查報告,均認為邱和順為真實無辜,法院卻在不正訊問且未補強證據情況下,便判處死刑,明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另由於邱和順案無法獲得司法系統公平救濟,因此呼籲總統應特設邱和順
身兼司改會常務董事、邱和順義務律師團召集人的尤伯祥律師也說,邱和順在長達4個月的羈押中,在沒有律師陪同,甚至完全與世隔絕的情況下做出288份自白,這些自白有高度可能是出於刑求或非人道待遇;且邱和順目前百病叢生,在看守所內的健康日益惡化,更加劇了監禁作為酷刑的殘忍程度。
尤伯祥認為,法務部應基於人權角度,讓邱和順保外就醫;檢察體系應盡快為邱和順提起再審、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