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修正案立院三讀通過 山老鼠面臨最高2000萬罰金
立法院院會,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三讀通過森林法修正法案。(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山老鼠盜伐森林竊取紅檜、扁柏等貴重木,考量現行法規計算罰金方式無法有效打擊山老鼠盜伐,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森林法修正案」,未來山老鼠將面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本次修法也將贓物與竊盜行為分別獨立開罰,並將盜伐「貴重木」加重處罰。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案,第50條修正後將竊盜行為和贓物行為分別獨立,並提高竊取行為罰金,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金;收受搬運贓物則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修正案第52條將罰金計算改以定額開罰,該條文規定,一旦在保安林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結夥2人以上或僱使他人犯罪,使用車輛或搬運造材等設備,以砍伐、鋸切、挖掘或其他方式破壞生立木生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提案修法,他認為,政府雖已大力執法也曾修法,但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仍難以阻絕,過去森林法的規定除判處有期徒刑外,是「併科贓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但法院在判處罰金的計算贓額時,採計的是不含各種加工運輸成本的「山價」,而不是市場上販售圖利的「市價」,但這之間可能有數10倍的價差,使得盜伐案件仍有利可圖。
賴瑞隆表示,盜伐案件雖然在減少,但山老鼠組織分工與犯罪手法卻愈來愈專業,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讓不法盜伐除沒收不法所得外,還要面對高額罰金,希望這樣的修法能嚇阻不法,保護台灣的珍貴林木與生態。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山老鼠集團基本上除了第50條,基本上都會觸犯到第52條條文,原本山價計算罰金難以反映實際狀況,因此這次修法將罰金改以定額開罰,所以山老鼠最高面臨2000萬罰金,此外,這次條文修正還有在50條中增列針對貴重木還會加重刑期二分之一,貴重木包含農委會所公告的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香杉、台灣紅豆杉、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等 12 種樹種。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森林法等法案(記者王藝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