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提修法返還政治犯財產 促轉會:先承認國家不法才有返還

促轉會副主委葉虹靈今日受訪強調,根據促轉條例,重點是須先認定有國家不法行為,後續才有財產返還。國民黨做為威權統治時期唯一執政黨,對於政治檔案、黨產訴訟也應負責任面對。(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政治犯身家財產、土地在戒嚴時期遭國民黨政府沒收充公,國家至今尚未歸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近期也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返還辦法;對此,促轉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葉虹靈今日受訪強調,根據促轉條例,重點是須先認定有國家不法行為,後續才有財產返還。國民黨做為威權統治時期唯一執政黨,對於黨史檔案、黨產訴訟也應負責任面對。
據了解,行政院促轉會明日將正式預告官方版本的「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草案明定財產返還有「原物返還」和「金錢賠償」兩種方式。
對於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也提相關修法草案,葉虹靈表示,促轉會「樂見」轉型正義及財產返還的法案,在立法院得到不同黨派的討論。
葉虹靈提醒,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規定,在平復司法不法後,後續才有國家返還財產問題,前提須先認定有國家不法行為。
她強調,國民黨為當年威權統治時期唯一的執政黨,除了承認有不法沒收人民財產的過錯外,國民黨對於黨史資料的政治檔案、黨產訴訟的態度,也應負責任面對有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