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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返還戒嚴沒收財產 蔣萬安:面對歷史才能和解

立委蔣萬安。(資料照)

立委蔣萬安。(資料照)

2021/01/12 07:22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戒嚴時期政治犯的身家財產、土地被國家沒收充公,政府目前尚未返還。身為蔣家第四代的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近期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人民財產的返還辦法及擴大適用罪名,難免被聯想是要搶攻2022台北市長選舉的淺綠票。不過,蔣萬安強調,提案單純是回應受難者的迫切期待,他們大多年事已高,政府不能再拖,面對歷史、還原真相,台灣才能邁向和解的第一步。

蔣萬安的提案獲得身兼國民黨主席的立委江啟臣,以及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書記長林奕華、首席副書記長鄭麗文等15位立委連署。

蔣萬安主張,現行法規對返還人民受侵奪財產的規範仍有不足,因此他參酌德國法制及諸多國際實例後提出修法,威權時期冤、錯、假案牽涉罪名不限於內亂、外患罪,擴張適用至「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以及領有總統回覆名譽證書,或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撤銷有罪判決後,得請求返還財產。

草案明定,若當事人已死亡,台灣地區繼承人亦有請求權利,若財產不能回復原狀或無法返還,應以適當金錢償還;同時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修正為「威權統治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務求促進轉型正義的系統名稱及體系完整性。

蔣萬安受訪表示,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蔡寬裕2017年10月曾拜會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檔案法修正」、「刑事案件的重新調查與平反」、「回復並賠償被害者及家屬的名譽及權利損害」、「撤銷有罪判決」等主張,當時他身為副書記長,也當場表達理解及開放討論的態度。

2017年12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時,蔣萬安曾對民進黨團草案第6條投下贊成票。蔣萬安說,他向來認為第6條的制訂,確實回應蔡寬裕及家屬的訴求,「面對歷史、還原真相,台灣才能邁向和解的第一步」,轉型正義代表國家願意面對過去的行為,並賠償及回復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名譽或權利,無論是執行程序及內容皆應秉持公平正義原則。

面對外界對此提案的諸多聯想,蔣萬安強調,他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很單純就是延續促轉條例第6條的脈絡,平復司法判決不能只做半套,提供返還財產明確的法源依據,回應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迫切期待,受難者大多高齡80、90歲,年事已高且逐漸凋零,對他們而言,時間不等人,返還財產有急迫性,應儘速將法治完備,政府不應以各種理由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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