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生育率 銓敘部研擬3胎以上公務員家庭照顧假多7天 放寬多項規定
銓敘部衝生育率擬放寬多項規定,包括將增加生養第三胎以上子女者7天家庭照顧假、適度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條件、保障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權益及可選擇遞延繳納留停期間退撫基金費用等。(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搶救生育率,公務機關示範帶頭衝!銓敘部今天表示,為建立更友善的公務人員生兒育女職場環境,擬透過修訂相關規定,將增加生養第三胎以上子女者7天家庭照顧假、適度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條件、保障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權益及可選擇遞延繳納留停期間退撫基金費用等。
銓敘部今天於考試院會提出「營造公務人員生養友善職場環境之配套人事措施研議情形」,報告中指出,少子女化已成國安層級問題,為使公務人員得以兼顧家庭照顧與職場工作,營造友善生養環境,進而鼓勵公務人員生育,在兼顧鼓勵生育及政府人力運用,須有多方面解決方案。
銓敘部長周志宏說明,在家庭照顧假規定方面,目前7天是併事假計算,事假超過會扣薪,將透過研修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對有生第三胎者額外給7天家庭照顧假,不會併入事假計算,也不論配偶就業與否、照顧對象都適用,希望讓公務人員照顧小孩更有彈性。
至於在育嬰留職停薪放寬方面,周志宏指出,原來是只有本人或配偶其中一方可以申請,後來放寬雙胞胎、多胞胎等特殊情況可以雙方都請育嬰假,新配套則是自身狀況許可,願意同時照顧,就全面開放雙方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另也因應隔代教養的特殊狀況,開放有需要照顧孫子女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而留停期間退撫基金費用部分,周志宏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了公保給付,沒有其他收入,如果要保留年資合併計算,原本必須自己繳全額退撫基金提撥費用。後續希望留職停薪期間可以暫時不用繳納、延後繳納,在回復原職後3年內以分期或1次繳納,可維持年資外,也不會沒俸給又增負擔。
對於留停期間,退撫基金收益可能減少的問題,周志宏表示,根據前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估算,所減少收益孳息大約1045萬,減少的部分將以各政府單位編列預算去補足,金額不會太多。
周志宏認為,相關措施最主要在提高生育意願,放寬後是讓現有制度變得更方便、彈性,也不會大幅度增加財政支出。而與私部門所產生的權益差異,周志宏強調,畢竟公部門是最大雇主,應該起示範作用,用政策方向引導各類人員主管機關修法。
在時程方面,周志宏說,後續將送行政院討論包括軍人、教育人員等納入,整體時間上還要看協調狀況。至於考試院所能掌握的公務人員部分,相關辦法或規則最快明年初可以完成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