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要求推「拒瘦肉精標章」 北市府將修法訂罰則
議員林穎孟也提案建議北市府研議「本土豬標章」供台北市餐飲業者申請張貼,讓業者展示優秀食品刺激消費。(記者楊心慧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蔡政府明年將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來台,各界關心食安問題,台北市議員提案建議台北市政府推動本土豬標章、不含瘦肉精標章,供餐飲業張貼,加強業者自我管理,並訂定若業者不實張貼的罰則,台北市財建委員會今決議,將由市府研議修正自治條例及罰則。
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討論議員提案,議員游淑慧提案要求北市府推動「拒絕使用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豬肉、內臟及相關製品」業者認證標章,議員林穎孟也提案建議北市府研議「本土豬標章」供台北市餐飲業者申請張貼,讓業者展示優秀食品刺激消費。
游淑慧表示,中央預告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依中央現行規定,除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外,其他配套措施均未規定,令民眾不安,且僅標示原產地,也會讓無添加瘦肉精的美豬店家,遭民眾誤解。
游淑慧認為,民眾在意的是成分是否含瘦肉精,產地反而沒這麼在意,僅標示產地,對其他進口食品恐有負面意涵,即便是美國豬也不見得含瘦肉精,北市府應比照2009年前市長郝龍斌推動「拒絕使用美國牛內臟、絞肉、及脊髓自主管理聯盟」認證標章,加碼推動「拒絕使用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豬肉、內臟及相關製品」業者認證標章,鼓勵進口商、餐廳和加工業者直接承諾拒用。
林瑞圖則建議市府要訂定罰則,他表示吃不吃瘦肉精豬肉,民眾自行決定,但若貼了標章卻含有瘦肉精要有罰則。林穎孟也贊同要有罰則,如果業者申請標章,在申請時合格,事後被抽查時卻被發現不實,除有罰則外是否有其他更積極作為和措施,台北市產發局是否能有「反推薦店家的措施」,盼市府有詳盡計畫。
最後財建委員會決議,市府應留意中央近期的相關規定及內容,並研訂自治條例及罰則,兩提案併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