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拋修憲案修正領土範圍定義 陳亭妃:呈現國家正常化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余天、黃秀芳、莊競程、陳秀寶、陳歐珀今共同召開「邁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記者會,會中公布由正國會立委為首提出的修憲案內容,除將憲法前言中的「國家統一」字眼修正為「國家發展」外,條文也將憲法中「固有疆域」修改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此修憲案「沒有涉及任何統獨議題」,只是希望清楚呈現推動國家走向正常化的態度。
本報上週即報導此修憲案內容,以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為首的正國會立委,今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修憲條文。
陳亭妃在記者會上表示,她相信台灣不分黨派的立委都希望台灣走向國家正常化,盼此次修憲也能將這樣的議題納入討論範圍;針對憲法前言的修正,陳亭妃說,國家統一已不符合目前治理現狀,台灣自終止動員戡亂、總統直選後,台灣就是主權獨立國家,根據先前台灣智庫公布的民調,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民眾高達86%、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只有2%,因此她認為,要去除這樣認同混亂的情況,修憲非常重要,應將憲法制訂為符合現狀的憲法。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說,台灣憲法上目前仍有許多不是實際管轄的地區,這不僅凸顯憲法的荒謬、自我感覺良好,也形成台灣對外發展關係的障礙;陳歐珀說,憲法宣稱疆域涵蓋整個中國,就算中國不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也不可能支持認同這種說法,且國際上已認同中共才是中國代表,他認為現階段台灣要做的應該是照顧好自己的國民、發展經濟並持續深化民主。陳歐珀強調,修改憲法中對疆域的用詞,「不是要修改現狀」,而是要讓憲法符合效力所及之地。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則說,現行民調有將近七成的台灣民眾認為憲法沒必要保留省政府層級,且省政府業務也已經交由行政院與國發會接管,「省政府有如盲腸機關」,宣稱自己是中華民國福建省人的國民黨立委則是「得了盲腸炎」;黃秀芳強調,身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應為台灣人服務,因此提案在憲法中實質廢除省政府層級。
根據修憲案,提案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字眼改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提案並修正憲法第四條,將「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改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該提案說明中表示,此為「切合國家實際治理範圍」。
提案並在憲法第10條上增修,「國家應優先以『台灣』之名義進行涉外事務,加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活動,並善盡國際人道援助之責任。」提案說明中指出,此修正是「為保障國家主權與安全及符合國家認同與國際關係之現實」。
提案另也新增增修條文第13條,指「國旗、國歌、國徽應以法律明定之,不受憲法第六條規定之限制。」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原規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若此增修條文通過,意即未來要變更國旗上圖示,僅須修正「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等相關法律,無須涉及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