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退黨控訴擋妹入黨 時力秘書長:與雲林黨部入黨異常同案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高雄市議員黃捷昨宣布退出時代力量,控訴胞妹黃蓉入黨申請被擱置兩個月,胞妹使用她的信用卡繳黨費被認定「不符合經驗法則」,質疑黨秘書長陳志明審核入黨標準因人設事;陳志明今回擊,指出黃蓉除與11人使用同一張信用卡號外,領取黨證地點皆填寫於雲林黨部領取,屬與當時發生雲林、宜蘭地方黨部入黨異常範圍,且此案處置發生在補選發生前,批評黃捷時間與邏輯均不正確。
陳志明今透過臉書澄清,黨內今年5月底開始發生規則性命名的電子信箱申請入黨的異常狀況,發現大量代繳黨費、資料查對不符、紙本申請資料遭到塗改,甚至非本人申請入黨之情事。
針對此狀況,陳志明表示,時力決策委員會在7月4日由林易瑩、曾威凱、李少彣、吳韋達、林于凱、陳薇仲、曾玟學、陳志明、徐永明等9位時任決策委員,現場查閱入黨申請文件後,共同決議,因雲林、宜蘭黨部入黨異常情形嚴重,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由律師曾威凱律師以及他本人,約談兩位地方黨部主委,以釐清相關事況發生原因。
而黃蓉的入黨疑義,陳志明加碼指出,除了時力選舉委員會記者會說明的,12人共同刷卡繳費之情況外,還出現此案12人居住地與通訊地皆與雲林縣無關的情況下,領取黨證地點皆填寫於雲林黨部領取,此一異常情況,亦屬前述雲林黨部入黨異常案範圍。
隨後,陳志明表示,在取得兩位主委相關說法後,決策委員會於7月30日,由邱顯智、林于凱、陳薇仲、陳志明、徐永明、林易瑩、吳韋達等7位時任決策委員共同決議,暫停雲林及宜蘭黨部兩位主委之職權,並將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調查。
因此,陳志明表示,在7月30日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之後,才發生決策委員總辭與補選,黨部同仁依照決策委員會決議執行相關事務,都在補選開始以前,並非在選舉過程中。
陳志明說,黃捷主張此案因他或紀律委員而影響申請者投票權益,時間與邏輯均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