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破壞「歷史建築」立院議場 北市文化局將研議是否開罰
國民黨立委以鐵鍊、椅子堵住出入口,佔據立法院議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抗議陳菊被提名擔任監察院長人事案,上個月28日佔領有文資身分「歷史建築」立法院議場,甚至打破玻璃、鋼釘封門、在主席台噴漆,破壞議場恐違反《文資法》第28、106條,最高可處30萬至200萬元罰鍰,雖然上週二立院回文說明上個月28日國民黨團的破壞情形,但因上週又有占領主席台的情況,台北市文化局再度發文,要求立院說明最新狀況,待立院回文後,將邀集文資委員開諮詢會,看是否違反《文資法》。
立院議場在1960年興建,外觀簡潔屬現代主義風格建築,當年被指定登錄的理由除建築具特色,另一方面是國家議事場域、重大法案催生地,見證台灣民主發展,歷史地位具代表性。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受訪表示,立法院回文寫的蠻詳盡,並附上照片說明,但上週也有佔領事件,文化局再發文要求第二波佔領破壞程度的說明,包含破壞的狀況、是否能恢復,以及接下來的處理方式,待他們回第二次文後,文化局將邀集文資委員開諮詢會,看是否違反《文資法》。
立院議場遭破壞並非首次,兩年前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不滿立院要審《勞基法》,敲破立院議場多個大門玻璃,但最後因沒傷到建築本體,文化局讓立院秘書處自行恢復,時力也自掏腰包把門窗修好,因此未裁罰。田瑋指出,文化局這次也發文詢問立院秘書處,和當年時力破壞程度的比較,看是否較嚴重,或是無法恢復,這部分還需立院秘書處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