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愛三案重演 國軍對外購案一律戰規司審查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中將21日說明愛國者三型飛彈作業維護案。(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逕自透過駐美軍事採購團,向美國採購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但美國政府發布這筆6.2億美元(約新台幣182.7億元)的作業維持購案之前,我國國防部本部渾然不知。對此,國防部今日表示,未來只要對美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的案件,都由國防部戰規司統籌辦理,並統一進行審查,經核定才能發價。
雖然愛三飛彈重鑑測案,國防部認定為既有軍備的後續維持案件,屬於作業維持費的範疇,而非新購軍備的「軍事投資」,但因預算規模相當龐大,使得空軍防空部未呈報國防部本部一事,引發諸多討論。
國防部戰規司建軍規劃處長黃文啟今日表示,未來作業維持費或軍事投資管制單位,對美國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將統一由戰規司統籌辦理,且經核定的案子在遞交需求信函前,也須由戰規司統一審查,經過權責官員核定再行發價程序。
另外,此次案件為空軍防空部自行和我國駐美軍事代表團接洽、詢價,黃文啟表示,戰規司將和駐美軍事代表團,構成建構程序,在遞交每一份發價書需求信函後,駐美軍事代表團會和戰規司再行確認,避免愛三飛彈類案再生。
至於愛三飛彈案的疏失,黃文啟表示,國軍無論零件或技術採購等作業維持費案件,都務必先完成計畫核定,而此案最嚴重疏失,在於未經作維費預算計畫核定就提出。
縱使空軍防空部向美國詢價,但相關預算仍須立法院同意才能動支,空軍參謀長黃志偉表示,縱使美國國防部安合局進行公告,後續作業也需將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通過才執行。
另值得注意的是,部署各式飛彈的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現為空軍單位,但2017年3月以前則屬於參謀本部直屬單位,此時間點後才改隸空軍。2017年9月以後,此指揮部和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合併為現制單位。對於組織變更,是否為此次疏漏的原因?黃志偉表示不便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