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效力遍及全球 黃國昌:出國先查與中國有無引渡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批,中國把「反對中共政權」、「支持香港民主」視為「危害全人類」的犯罪,令人嘆為觀止。(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版國安法」上月30日晚間11時生效,引發國際關注,該法案效力遍及全球,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批,中國把「反對中共政權」、「支持香港民主」視為「危害全人類」的犯罪,令人嘆為觀止,籲「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
針對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前立委黃國昌表示,這個法律「A law covers everyone on earth!」(法律效力遍及世界所有人),他進一步解釋,根據該法案第38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意味著香港國安法的處罰,不僅限香港人,也不限在香港,無論在天涯海角,該法刑事管轄權普及每一個人、
黃國昌批這種universal jurisdiction(普遍管轄權),在國際上的適用通常僅限於「罪行極為嚴重且危害全人類」的犯罪,中國當局竟把「反對中共政權」、「支持香港民主」視為「危害全人類」的罪刑,令他嘆為觀止。
黃國昌最後直言:「從今以後,出國前,要先查查目的地國家與中國有沒有引渡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