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投反對教師任教、不當解聘 監院糾正池東國小、澎縣府
監委高鳳仙。(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澎湖縣西嶼鄉池東國小幼兒園教師王佩泓,去年遭該校家長會辦理台灣教育史上首次家長投票決定老師去留的「公投」,結果僅1位家長贊成王師續任;監委高鳳仙調查後,發現池東國小未踐行正當法律程序違法解聘王師,澎縣府則不當核准,有損王師的工作權利;監察院通過糾正澎縣府、池東國小。
高鳳仙調查本案,提出六點調查意見;首先,王佩泓先後任職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小及池東國小附設幼兒園,但兩校均違法解除王師的幼兒園主任職務,改由不具資格的代理教師接任,澎湖縣政府違法核准、教育部不當認可。其次,赤崁國小積欠王師2013至2014年的導師費多年,迄未給付,實有不當。
第三,池東國小家長會於2018年8月23日舉行「是否讓幼兒園王老師繼續回學校任教?」投票活動,但投票當日具有會員資格的在園學生家長僅4人,不具有會員資格者高達14人,顯屬違法。
高鳳仙表示,池東國小明知家長並無投票阻止教師任教的權利,不僅未協助溝通化解,甚至出借場地舉辦公投,該校王姓教導主任竟也以家長身分參與投票,核有明確違失。對此,澎縣府卻辯稱是「家長意見交流」,顯非正當。
第四,澎縣府明知2017至2018學年度池東國小園內僅有王師1名教師,且教學人力不足,竟於2018年8月間,3度徵詢無意願借調縣府的王師,造成王師感覺遭受逼迫,核有未當。
第五,王師於2018年8月間,遭家長投訴的體罰學生案由該校組成調查小組,教學不力案則由澎湖縣教師專審會調查。高鳳仙調查發現,對於體罰學生案,池東國小的認定事實與其調查報告顯不相符;澎縣府也依內容矛盾的調查報告,認定王師教學不力,命其進入輔導期,確有不當。
最後,澎湖縣教師專審會於去年3月26日,議決王師案輔導無改進成效,池東國小於同年3月29日通知王師出席4月1日的教評會。教評會僅給2天週末假日就審期間,且未將輔導報告提供王師,導致王師倉促就審,在無從提出完整答辯的情形下,教評會於4月1日率然作出解聘處分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