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推「港版國安法」 立院明發共同聲明譴責

針對中國人大強行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朝野研商共同聲明。(記者謝君臨翻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無視香港人民強烈反彈,中國人大稍早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對此,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召集朝野協商研擬共同聲明,針對「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是否修正並在聲明中表態,在野黨與執政黨立場相左;最終,立法院長游錫堃裁示,各黨推出1位代表與法制局討論,在明天早上8點前擬出最終版本,他再於院會開始前宣讀。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比較各黨團聲明內容,較有爭議的是港澳條例第18條部分,港人如何申請我國政治庇護部分,希望能夠具體化,至少要有一個流程;對於移民署長邱豐光說,將拒絕丟汽油彈的港人入境,這會讓人感覺操作性的基準是浮動的,當然最好的方式是修法,但明天已是本會期最後1天。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呼應邱顯智說法,強調既然是共同聲明,它的未來性還是重要的,此時我們雖然可以用專案救援的方式處理,但這個審核機制有無客觀公正的方式,會否造成該庇護、該救援的沒有救到,聲明中應有共識,要讓香港、中共聽到,是到位、真實的,而非只有形式上的聲明。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強調,國民黨的立場很簡單,就是要修港澳條例第18條,不提第60條;林說,第18條要經過修訂,提出較為具體的,針對在香港爭取民主自由的這些人,受到政治迫害時,我們要給予更多的協助,不要雨天收傘。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把港澳條例第18條更明確化一點,沒有違背執政黨的主張,既然已經要成立人道救援小組,也說要制度化,我們只是要把條文修得更明確一點;至於若再提到第60條,會讓港人不知道我們到底是支持他們,還是不支持他們,因此不贊成在聲明中再提到第60條。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我們現在不是在進行修法的協商,而是針對共同聲明,港澳條例第18條碰觸到「難民法」與政治庇護的問題,要慎重一點,不可能僅用聲明就處理掉法制面的事情,或用聲明來指引一定要修什麼法。柯並批評,4個黨團聲明中,僅國民黨的聲明連「譴責」都沒有。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則說,自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陸委會從未拒絕個案申請,證明現行制度是可行的,大家不用擴大解釋,丟汽油彈的人也可能是反串的,必須專案進行查核,這是政府才能做的,沒辦法寫在條例上,本來的港澳條例第18條就足以因應,也讓政府有更多的協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