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中國國歌可關3年 港人批「國歌法」洗腦下一代
2020/05/27 12:52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香港立法會今日將二讀爭議法案「國歌條例」草案,未來若有人侮辱中國國歌,最重可關3年。對此,香港邊城青年理事長KUMA今日受訪痛批,「國歌法」很明顯是要洗腦香港下一代,中國制定「港版國安法」或「國歌法」都為了改變香港人認同,強迫大家自認是中國人,壓制民主自由思想。
根據國歌條例草案規定,包含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司法、行政會議、立法會官方宣誓儀式、官方舉辦升旗典禮、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南京大屠殺等紀念日儀式,以及官方重大體育賽事,參與或出席有關場合者在奏唱國歌時,應肅立和舉止莊重,並無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並明定,國中、國小都必須教唱國歌,聲音廣播服務及本地電視節目服務,也必須撥放中國國歌;若有任何人意圖侮辱國歌,公開或故意竄改國歌歌詞或曲譜,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故意發布曲譜者,均屬犯罪,最高可處5萬港幣及監禁3年。
她批評,中國要利用「國歌法」對香港人實施愛國教育,重新洗腦香港人思想,並戕害下一代,讓香港的認同變成是中國人,這讓擁有自由思想的香港民眾非常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