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申請政治庇護 台權會透露:已經20餘件通過審查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左)透露,至少已有200多名香港抗爭者來台,約有10分之1通過陸委會與移民署聯審會審查。(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從去年6月的香港「反送中」以來,陸續有港人透過台權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司改會等民團,向政府尋求政治庇護。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透露,至少已有200多名香港抗爭者來台,約有10分之1通過陸委會與移民署聯審會審查。換句話說,已有約20餘名港人以「港澳條例」第18條的「政治因素」,取得台灣居留權,不過,還有更多人在排隊。
施逸翔說,香港最近網路搜尋「移民」、「台灣」的次數暴增,從大數據趨勢,可知「港版國安法」28日通過後,未來港人無論是來台移民,或是尋求政治庇護的申請都會增加,政府應該有所因應。
不過,施逸翔指出,「港澳條例」第18條是目前政府協助香港抗爭者的法律基礎,但18條的條文過於空泛,到底什麼是「必要之援助」?有哪些援助?誰來提供?條文本身未說明,也沒有明確的施行辦法或執行作業規定。
施逸翔指出,從「反送中」以來,有不少香港抗爭者,因沒有明確法律規範,他們不知該如何申請政治庇護,很多都是靠台灣民間團體的資源與協助,政府應把制度建立起來,協助港人來台,在法律、生活到醫療面建立配套措施,切莫讓蔡總統的港人救援成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