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監護處分擬不限5年 蔡清祥:可聲請延長、不限次數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赴立院報告備詢,會前受訪。(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決無罪,引發輿論譁然,也讓法務部針對監護處分最長僅5年的規定,研議修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法務部昨天與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得出初步結論,認為期間不限於5年,可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延長,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不限次數。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院4月30日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罪,撤銷羈押,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全案可上訴。
蔡清祥上午前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我國社會安全網運作之現況與策進作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對於監護處分修法,蔡清祥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法務部昨天下午召集專家學者,召開「刑法」修正小組會議,針對監護處分有無修正必要等議題進行討論。
蔡清祥說,初步結論,認為監護處分期間不限於5年,必要時可延長,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法官裁定,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且不限次數,未來每年也要做鑑定評估,看有無繼續執行必要,法務部會把條文整理後,盡快送行政院審查。
媒體詢問,針對本案,蔡清祥第一時間說,不容精神障礙者以此為由逃避刑責,外界認為有政治凌駕司法的情形,不該對個案表態;蔡強調,他說的是殺警的行為是不對的、是天地不容,是針對殺警的行為,不是對司法個案的干涉。
至於司法精神病院的籌設狀況,蔡清祥表示,他與衛福部長陳時中有相當高的共識,會盡快來籌設,分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