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政協委員被罰 自稱「台灣女孩」凌友詩至今仍未繳50萬罰款
去年3月在全國政協會議上,57歲卻自稱「台灣女孩」,還以高八度的語調對中國歌功頌德的凌友詩,被內政部以違反兩岸條例罰款50萬元,但至今未繳罰款。(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於5月22日在北京召開13屆全國人大3次會議;政協全國委員會也建議全國政協13屆3次會議於5月21日召開。而去年3月在全國政協會議上,57歲卻自稱「台灣女孩」,還以高八度的語調對中國歌功頌德的凌友詩,被內政部以違反兩岸條例罰款50萬元,但至今未繳罰款。
「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規定可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去年政府首次針對2名台籍政協開罰,且都罰最高的50萬元罰款。除了凌友詩,還有另一名也是移居香港的全國政協,但他行事相當低調,甚少在媒體曝光,並非鳳凰衛視資訊台副台長吳小莉。不過,凌友詩雖有台灣戶籍,但是去年3月中國兩會召開後,並未再入境台灣,因此至今尚未繳50萬的罰單。
至於媒體經常提到吳小莉被罰是錯誤資訊,據了解,當時馬政府曾宣稱要對時任廣東省政協委員的吳小莉、時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的台商黃紫玉等人開罰,最後卻做出解釋文,「特邀特聘」的台籍政協委員與人大代表,是榮譽職,只有建議權、沒有表決權,其實最後都未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