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二審逆轉 劉世芳:吳敦義任市長時期負責的工程施作
高雄氣爆案二審大逆轉。(資料照)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針對高雄氣爆案二審大逆轉,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被判無罪,過失責任全在高市府。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此次判決針對的是28年前,由吳敦義擔任市長的高雄市政府所負責的工程施作,請有心人士勿再操弄高雄的傷痛。
劉世芳則指出:「對於判決僅有公務員有罪、廠商完全無罪,顯然不符社會常理和經驗,對此相當遺憾。」而在氣爆發生當下執政的陳菊市長及市府團隊,在刑事及行政責任上,已經由監察院及司法檢調等機關完成責任上的釐清,並無疏失。
劉世芳強調,氣爆是高雄人永遠的痛,卻屢屢遭到政治操弄,此次判決針對的是28年前,由吳敦義擔任市長時的高雄市政府所負責的工程施作,請有心人士勿再操弄高雄的傷痛。
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表示,法官認定是前朝公務員未按圖施工,也未詳實查驗,對此深感遺憾。
高雄市法制局長吳秋麗則說,氣爆發生時間從晚間8點50分至11點59分 ,時間長達3小時,廠商顯然錯誤判斷,並持續加壓送料,「廠商全判無罪是不對的,全部由市府負責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