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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指處罰張經義馬政府時規定 蘇貞昌致歉

蘇貞昌稍早誤稱兩岸條例第33條立法時間為馬英九執政時期,造成各界誤會,向社會大眾及馬英九致歉。(記者叢昌瑾攝)

蘇貞昌稍早誤稱兩岸條例第33條立法時間為馬英九執政時期,造成各界誤會,向社會大眾及馬英九致歉。(記者叢昌瑾攝)

2020/04/18 17:08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陸委會要依照兩岸關係條例開罰任職於中國東方衛視台籍記者的張經義,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直指相關規定是在前總統馬英九時代所訂,遭馬英九辦公室駁斥荒謬無知,強調是時任陸委會主委的總統蔡英文訂下的規定。對此,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下午表示,蘇貞昌稍早誤稱兩岸條例第33條立法時間為馬英九執政時期,造成各界誤會,向社會大眾及馬英九致歉。

張經義日前在白宮記者會面對美國總統川普質問時,表示自己來自台灣;不過,陸委會表示,張經義具台灣身分,但其任職的媒體為大陸黨務及政務直屬事業單位,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查處。

蘇貞昌上午出席公開活動受訪表示,張經義被處罰不是因為他講什麼話,而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中國共產黨的機關任職,這個規定是在馬英九政府時代規定的,蔡總統上任以後,一個字沒改過。此舉遭馬辦抨擊,明明是民進黨執政時蔡主委所訂下的規定,蘇貞昌居然還可臉不紅氣不喘的扯上馬英九,到底是無知還是居心不良。

Kolas表示,該條例內容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性機關職務,此條文為民進黨執政時期訂定,其後歷經國民黨執政也一字未改,顯見馬英九也認同該法律,無所謂擴大解釋、針對特定個人之說。

Kolas說,日前張經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且國人擔任中國共產黨新聞媒體正式記者職務者,十分罕見。因此為保護國家安全,政府態度不會改變,已延續一貫政策,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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