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電電公會理事長刊登半版廣告 痛斥中國欺壓台商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電電公會(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青創會、工商建研會理事長吳思鍾,今(26日)於《聯合報》刊登半版廣告,以「我對周永康貪腐,利用國資委、最高法院欺壓台商的控訴」為標題痛斥中共欺壓台商的過程,並隔空向習近平喊話,希望他能夠關注此案。
吳思鍾表示,1992年他擔任工商建研會理事長時,應國台辦的邀請率領了台灣300位企業家赴中訪問,是中國領導人首次接見的台灣工商團體。吳思鍾說,當時的中國總理李鵬邀請他在北京做台商示範投資,因此他接收了北京地儀廠500多名員工解決其發薪困難,並和地儀廠合資開發北京的10萬平方公尺土地。
吳思鍾指出,1997年他投入鉅資完成土地規劃後,卻被時任中國國土資源部長的周永康強取豪奪,再用賤價賣給他人開發。吳思鍾見狀隨即展開法院訴訟,因涉及金額較大,國台辦希望他先提請商務仲裁,後來雖然勝訴了,但周永康等人權勢日益龐大,竟指使最高法院阻撓宣判的法院執行仲裁。
更有甚者,周永康等人還指使地儀廠連續做5年假帳,謊稱已履行仲裁,是吳思鍾自己把錢用掉的。吳思鍾對此表示,那幾年自己都在台灣,從未在財務傳票上簽字,百般無奈之下只好再度提出告訴。
到了2012年,北京市高等法院查出假帳,因此裁定商務仲裁必須執行,吳思鍾透露,這項判決使得審判長遭到了最高法院的「關切」,除此之外,最高法院還私下發函給執行法院,直指「本案不必執行,逕行結案」。
吳思鍾痛斥,這種行為根本是無法無天駭人聽聞,而且這20年來雖然台灣海基會、經濟部、中國海協會、國台辦都在幫他,但一點成效也沒有。
吳思鍾說,他能理解中國改革開放在行政與司法方面並非一蹴可幾,但中共18大已宣示了「反貪腐,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周永康也因貪汙案下台入獄了,沒想到到了現在全案仍無進展。
吳思鍾指出,他寫過一封求助信函,透過海基會請國台辦轉交給習近平,誰知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收到信後,竟沒有上報給中央而是直接送到最高法院。吳思鍾回憶,最高法院一開始相當惶恐,以為黨中央已得知此事,立即請他到北京並痛陳過去同事們真的做錯了。
孰料,最高法院後來發現黨中央沒收到求助函,態度竟立即轉變,畢竟過去周永康的勢力仍然盤根錯節地存在。到了2017年,最高法院變本加厲,竟推翻了北京高院定讞的假帳判決,讓吳思鍾不禁感嘆「最高法院,夠黑,也夠狠!」
吳思鍾說,他為了1650個股東的權益,絕不會就此屈服,因此他向習近平喊話:「我的案子不是一般的經濟糾紛,它對中國政府的形象傷害至大...司法的公平與正義,是兩岸人民互信的基礎。」
吳思鍾希望習近平關注此案並理解他的兩項要求:一,必須依法執行商務仲裁、二,10萬平方公尺土地被周永康強奪後,他申請仲裁的只有一小部分,那些未提出告訴的部分應由他的公司完成開發,如果必須終止也該協商解決。最後的最後,吳思鍾於文末沉痛呼籲:「中國不可對台灣同胞失掉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