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應陳水扁列不分區 中選會:不設立場、依法審定
前總統陳水扁籲請一邊一國的支持者不要讓他漏氣,不要讓人看「衰小(台語)、看不起」!要把一邊一國行動黨的政黨票給「催」出來。(資料照,記者黃建華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上午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不在籍投票之規畫建制方案與進度」專題報告,會前受訪時被媒體問及前總統陳水扁是否可列入一邊一國行動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一事,他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尚未執行完畢或未執行者,不能登記,但中選會對個案不會預設立場,將在收案後依法審定。
陳朝建表示,新設立的政黨必須在區域立委提滿10位,才可進行不分區登記,中選會不會就個案預設立場,將會在收案後依法審定,至於審定標準,就是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26條規定,「例如判處有期徒刑且尚未執行,或尚未執行完畢,依法是不能成為候選人。」
對於媒體詢問過去有無遇過類似狀況,陳朝建說,每個案件的型態不盡相同,中選會依法循例不對個案發表評論,目前中選會還沒收到案件,等收到就會依法定流程審定,審定前會請其他機關提供資料來審酌,審定結果也需要等到有具體個案完成審定後才能向各界報告。
對於監察院昨糾正中選會跟北市選委會去年底辦理選務有缺失,陳朝建說,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立場相同,就規劃未盡周詳、導致民眾排隊投票等缺失部分,會深切檢討及改進,但對監察院以推論方式認定有作票之嫌並移送告發,對此深表遺憾,所有選務人員都是盡心盡力辦理選務,並沒有任何不法,也都依照法定作業程序跟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