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大樓規劃費預算第4度叩關 議員搬出大法官釋憲文要求退回
基隆市長林右昌表示,新市政大樓興建有急迫性,且他是新任市長、議會有新成員,再提新市政大樓規劃預算沒有問題。(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共有2棟建物,空間不敷現有局處使用,基隆市長林右昌4年多前一上任就決定搬家,市府擬以中正路基隆市公車處修車廠興建市政大樓,但新市政大樓規畫預算,連續3年在議會被擋下,獲得連任的基隆市長林右昌捲土重來,明年再度編列預算。市議員藍敏煌今天總質詢指出,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91號文的解釋,同一個議案經表決不通過就不能再提,他建議今年這預算主動退回。
市長林右昌答詢時說,這屆議會和他都是新的任期,新的議會有新的成員,重提市政大樓案沒有問題,市府大樓不是只有需要性,它還有急迫性,基隆市政府現在被大卸八塊,四分五裂,全台各縣市只有基隆是這種狀況,非常急迫,否則市府運作效率很難有所提升,同仁工作環境也不好。
藍敏煌指出,市府目前舉債76億,新市政大樓建設案不是那麼急迫性,且去年已在議會表決反對,今年再提出來,最大爭議就是這筆,一定會在議會再度上演激烈攻防,他想這個議案連3年討論都被退回,為何要再提,不尊重議會,建議主動退回,不用再討論了。
藍敏煌說,他不是反對興建市政大樓,而是主張市政大樓原址重建,隔壁的文化中心和市府都是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樓下做商場,收權利金,基隆市政府財政爆增,基隆需要大型商場才能結合郵輪觀光,公車修理廠那塊地,可拿來複製成為第二個東岸商場,市府是要舉債在公車修理廠蓋市政大樓然後每年還債,還是原址重建,每年賺管理金,這是兩者的差異。
基隆市議會議員藍敏煌今天引用大法官釋字第391號文解釋,同一個議案經表決不通過就不能再提,他建議今年這預算主動退回。(記者俞肇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