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國台辦批「阻礙兩岸交流」 內政部開砲:輪不到中國政府評論
2019/04/24 18:48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內政部日前對違法赴中國簽署協議的村里長開罰,竟遭中國國台辦批評是「刻意阻撓兩岸交流」。內政部稍早霸氣回應表示,這種評論是因為對民主法治無知,事實上自1992年「兩岸條例」公布施行以來,地方政府與中方簽署任何合作交流文件,都得依該條例規定進行,「輪不到中國政府恣意評論!」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指出,政府正面看待國人從事兩岸各項交流活動,但仍應遵守「兩岸條例」等相關法令。依現行規定,地方政府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方進行任何形式之合作,未經內政部會商陸委會報請行政院同意,也不得與中方的地方機關締結聯盟。
陳宗彥表示,「兩岸條例」公布施行至今,所有縣市政府簽訂契約或備忘錄都是依條例進行,並不是這兩年才有,2013年迄今內政部共僅懲處10個個案,其中包含一名里長,這顯示多數縣市政府都是依規定進行兩岸交流跟簽訂契約,只有少數違法受罰,內政部也呼籲各縣市政府、議會、鄉鎮市區公所代表甚至村里長,未來進行兩岸交流都務必要遵守「兩岸條例」。
陳宗彥強調,內政部從未限制民眾進行兩岸交流,也鼓勵兩岸多互相了解,但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所有國人都須遵守國家法律,「輪不到中國政府評論自由民主法治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