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簽署MOU 強化因應兒童遭擅自帶離個案
外交部。(資料照,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美於美東時間4月12日簽署「台美合作處理跨國父母擅帶兒童離家瞭解備忘錄」。外交部與AIT表示,未來將由美國國務院領務局與我國衛福部合作,處理兒童遭跨國父母擅帶離家個案,雙方將加強資訊分享,以確認遭擅帶離家兒童的下落,以利提供後續協助。
外交部與AIT今天同步發布新聞稿指出,我駐美副代表黃敏境與AIT執行理事羅瑞智(John J. Norris, Jr.)於美東時間4月12日簽署「台美合作處理跨國父母擅帶兒童離家瞭解備忘錄」(MOU between the AIT and the TECRO in the US on Cooperation on International Parental Child Abduction),美國國務院兒童事務特別顧問Suzanne Lawrence及東亞暨太平洋事務代理副助卿何樂進 (Jim Heller) 皆到場見證。
此MOU旨在強化雙方主政機關在相關議題上的溝通及協調,保障當事人權益。外交部說明,台美人民交流互動密切,跨國婚姻也普遍,但過去曾發生配偶或伴侶離異後,其中一方逕自將兒童帶離居住地的情形,引發紛爭,確實有建立相關合作機制的必要。
外交部與AIT表示,台美簽署此備忘錄後,台美將組成「跨國父母擅帶兒童離家共同聯合委員會」,美國務院領務局與我國衛福部代表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或視實際需要臨時召開會議,合作處理兒童遭跨國父母擅帶離家個案,雙方並將加強資訊分享,以確認遭擅帶離家兒童的下落,以利提供後續協助。
外交部指出,台美關係緊密堅實,雙方就攸關民眾權益事項的實質議題加強合作,有助確保兒童福利,也彰顯「台灣關係法」的立法意旨。
AIT則說,此合作備忘錄是建立在美台人民密切交流的基礎上。美國一向支持台灣在全球重要議題上,包括保障與保護兒童的安全,以及建立網絡以促進執法單位之間資訊交流暨國際合作的實質参與和貢獻。自40年前「台灣關係法」簽署以來,AIT與駐美代表處共同合作致力於增進雙方社會間的互動互助,這項MOU簽署是雙方最新的努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