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府用二備金2800萬辦活動做藝術品 議會決議保留不給過
嘉義縣長翁章梁(右)與議員們協商。(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去年於時任嘉義縣長張花冠任內以第二預備金900萬元辦理地景藝術及1900萬元辦理歲末大型戶外表演,現任嘉義縣長翁章梁上任後,縣府將去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送議會審議,議員們抨擊縣府竟用「救命錢」做藝術品和表演活動,今天議會進行二、三讀會,經協商後,此兩筆共2800萬元經費保留,其餘二備金動支審議通過 。
嘉義縣文觀局去年編列1000萬元辦理地景藝術,再用二備金900萬元,合計1900萬元製作10件藝術品,並在去年12月以二備金1900萬元辦理3場歲末大型戶外表演,藝術品已製作完成,活動辦理完畢。
嘉義縣府將「107年度本縣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送審,國民黨縣議員詹琬蓁、李國勝等抨擊縣府亂花錢做藝術品,去年地景藝術已編經費1000萬元,竟用第二預備金再編900萬元,經查已花4700萬元製作地景藝術,還用二備金1900萬元辦大型戶外表演,「二備金怎能用在這些項目?」
今天臨時會二讀會時,縣長翁章梁說,議員們的共同意志很清楚,他也很清楚二備金不應該處理在活動、藝術品的項目。
李國勝說,嘉義縣議員要盡監督責任,他也知道這筆錢不是翁章梁花的,過去縣府沒有盡責,讓文觀局用二備金做藝術品和表演,民眾觀感差,如果讓這筆錢過關,是害到嘉義縣議員,陷議員於不義,至於經費已核銷,之後要怎麼編列,「這就是給嘉義縣府的教訓」;議員許有疆認為,過去縣府的財主沒有盡責,導致現在的縣府要付更大的成本處理,縣府要做出案例檢討,並且擬定出二備金的支用規則。
議會對2800萬元經費到底該不該過關進行討論,翁章梁與議員們協商,經協商後,議長張明達宣布此2800萬元經費保留,其餘二備金動支審議通過;據了解,縣府之後需重做決算,將原用在二備金的2800萬元預算另行編列,再送議會審議。
相關影音
嘉義縣長張花冠任內以第二預備金900萬元辦理地景藝術及1900萬元辦理歲末大型戶外表演。(記者林宜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