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報稅條款拍板 7萬多人受惠
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薪資費用核實減除上限,單項減除金額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力求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生效實施,後年報稅時適用,財政部推估將有7萬多人受惠。(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薪資費用核實減除上限,單項減除金額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力求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生效實施,後年報稅時適用,財政部推估將有7萬多人受惠。
有關薪資費用核實減除項目,包括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等3項費用,核實減除比率各為總薪資的3%。
至於細部問題如何規範,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財政部將來會訂定子法,訂出詳細規定。
因應大法官釋憲要求,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薪資可列舉扣除項目,未來報稅人可選擇薪資核實減除或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計稅,但只能二擇一,財政部估算薪資所得在220萬元以上的人,有13萬6000多人,但因可二擇一,因此推估實際受惠人數約7萬125人。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午主持院會表示,財政部參據國外立法及各界建議,修正薪資所得計算方式,納稅人得採現行定額減除或選擇採舉證特定費用核實減除方式計算,以合理化薪資所得者稅負,符合憲法平等權保障規定。
他說,這項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並加強對外宣導說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