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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投票當天用LINE、臉書拉票 重罰50萬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表示,投票日當天透過LINE拉票違規,可罰50萬元。(記者李欣芳攝)

中選會法政處長賴錦珖表示,投票日當天透過LINE拉票違規,可罰50萬元。(記者李欣芳攝)

2018/11/13 11:5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今年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4日(週六)投票,當天零時開始,不能有競、助選活動,中選會今天上午表示,投票當天候選人與民眾都不得透過LINE、臉書拉票,違規者將裁罰50萬元罰鍰。

由於LINE、臉書等社交訊息都會註明發文日期時間,很容易成為被檢舉的重要利器。中選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提醒候選人與民眾勿觸法。

中選會法政處處長賴錦珖表示,以往的確有投票當天透過LINE拉票,因被檢舉,後來遭裁罰的案件,類似的案例不少,包括候選人與民眾都有,依選罷法的規定,可裁罰50萬到500萬元。

賴錦珖表示,由於一般民眾有時候不是很了解規定,因為現行罰則很重,可罰50萬到500萬元,對於有些民眾是自發性或不經意做競、助選活動,面臨受裁罰,中選會已提修法建議內政部,若屬於民眾自發性的透過LINE拉票,可能要把罰則適度調降。

不過,賴錦珖說,在法規沒修正前,候選人與民眾投票當天透過LINE、臉書拉票,要罰50萬元。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今年11月24日投票當天,政黨、候選人當天不得做競、助選活動,當日任何人也不得從事競、助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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