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 陳英鈐提4方向等修法
針對公投綁大選,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提選後4項修法。(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今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合併10案公投案同一天投票,公投綁大選產生不少問題,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今天提出選後檢討的重點,包括公投綁大選準備期只有1個月時間過於倉促等4方向的修法。
陳英鈐今天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他受訪表示,未來需要修法,他認為比較急迫的是,首先,若要公投綁大選,目前準備時間只有1個月,希望能比照美國大部分的州,準備期則有4到6個月,如此,則有助於公投選務的順暢與進行,讓選務有充分準備時間,讓公投選務公開、公平與公正,還有像公投的電視意見發表會,現在1天辦5場,有些人反映無法1天看5場。
第2,他說,公投連署的真實性,這部分也比較急迫。因為這次公投連署過程發現有一些問題,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很有效的處理方法,美國與瑞士有行之有年的制度,可一併檢討。
陳英鈐表示,第3,若許多公投案同時舉行,公投主文是否可下標題,讓民眾可快速辯識公投案的主題。
第4,公投法與選罷法對投票日是否可宣傳的認定爭議,陳英鈐說,選舉投票當天是禁止選舉宣傳,但可做公投宣傳,中選會後來做成決議,當天可宣傳公投,但不能抵觸選罷法,宣傳公投時也不能出現候選人旗幟,候選人也不能現身宣傳公投,雖然目前透過中選會決議可以執行,但如果兩法規定一致,可避免執法人員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