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服務總社理事長換曾永權 黨產會:黨社一體
黨產會查出,國民黨「黨員黨籍移轉須知」明定,「轉入各地方黨部者,憑黨證及移轉證明書報到,屬於各縣市黨部者,向各地民眾服務站報到。」圖為50年代國民黨員所使用的須知小冊。(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在今年2月及6月各召開「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大孝大樓追徵案」兩場聽證會,民眾服務總社皆「神隱」不派人出席;黨產會調查發現,民眾服務總社理事長已改選換人,由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接任,「黨社一體」關係密切。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表示,民眾服務總社前屆理事長廖了以任期,早在2015年10月屆滿,總社卻違反「人民團體法」遲未改選,今年3月中旬祭出警告處分,並限期2個月內完成改選。
黨產會調查發現,民眾服務總社已於3月29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一樓會議室,召開第9屆第一次社員大會完成理監事改選,仍依「慣例」由黨秘書長接民眾服務總社理事長一職。
根據理監事當選名單,國民黨副秘書長杜建德、組發會主委李哲華、當過吳敦義競選黨主席辦公室主委張廣博等35人擔任理事;國民黨中評委林永瑞、前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王能章等11人任監事。
「民眾服務總社附屬在國民黨下!」黨產會委員表示,總社社址設於中央黨部八德大樓,從黨史資料也可看出,人事、業務或財務受到國民黨控制。
委員指出,近日也在列入「機密」的黨務工作報告發現,1960年代國民黨中央會同省黨部,曾費時2個月時間,視察347個民眾服務處站,並舉行檢討會,擬具改進意見報中常會核備。
據「第8屆三中全會總裁指示與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表」紀錄,遵照國民黨中常會指示,民眾服務處站經費可洽商以「民眾服務補助經費」名義,編列省府社會處預算。
「國庫通黨庫!」委員批評,國民黨在1960年代為完成各民眾服務社的建站工作,規定由台灣省黨部補助建站費3分之1,以不超過5萬元為原則,黨中央也指示將民眾服務處站理監事會完成改組,並網羅地方人士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