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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判謝龍介賠25萬元 陳亭妃:希望謝日後謹言慎行

陳亭妃傍晚發表聲明,感謝法官主持公義。(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陳亭妃傍晚發表聲明,感謝法官主持公義。(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8/04/30 18:24

首次上稿 18:09
更新時間 18:24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去年10月在廣播節目上以「鴛鴦水鴨」影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與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間具不正當男女關係,經陳亭妃提出民事告訴,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謝龍介民事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陳亭妃傍晚發表聲明,感謝法官主持公義,希望謝龍介日後也能謹言慎行,能對自己言論負責。

針對今天的宣判,陳亭妃表示,感謝法官主持公義,她個人人格廉信、行為操守可以接受最嚴格檢驗,但不代表可以接受莫須有的不實污衊。

聲明指出:「在106年10月17日在廣播節目中,當時正值民進黨進行台南市長初選,謝龍介本身是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委,居然公然地不實散佈亭妃與台南市議會郭副議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謠言,藉此對亭妃人格清譽進行不實的污衊,企圖影響民進黨台南市長的提名,謝龍介先生在本案過程中,又不斷的曲解事實,逃避責任。」

陳亭妃:謝謝司法 謝龍介:會提上訴

陳亭妃說:「謝謝司法明察事實、主持正義,做出公正的判決,今天司法明確的告誡謝龍介先生,謝龍介先生是濫用言論自由的最壞示範,法治社會絕不容許為達到自己背後的目的而汚蔑他人,希望謝龍介先生日後也能謹言慎行,能對自己言論負責。」

謝龍介晚間表示,他一向言慎行,也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對於該判決,他會提出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謝龍介賠償陳亭妃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台北地院判決謝龍介賠償陳亭妃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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