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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民法改變婚姻定義 幸福盟今交3549份公投連署書

「下一代幸福聯盟」今日至中選會遞交3549份公投連署書,希望透過公投方式,反對修改「民法」及改變婚姻定義。(記者陳鈺馥攝)

「下一代幸福聯盟」今日至中選會遞交3549份公投連署書,希望透過公投方式,反對修改「民法」及改變婚姻定義。(記者陳鈺馥攝)

2018/02/09 10:37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反同婚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今日至中選會遞交3549份公投連署書,希望透過公投方式,反對修改「民法」及改變婚姻定義,幸福盟成員冒雨呼籲「婚姻家庭、全民決定」,並強調台灣大多數民眾不認同修改「民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同性關係可透過專法,保障同性別的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現在國內不論是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的爭議,根據民調有高達7成6民眾支持用公投來解決,僅1成1民眾支持透過立委決定。

曾獻瑩指出,發起「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的一男一女結合的前題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公投,是為了要避免衝擊現行婚姻制度。

曾獻瑩說,幸福盟主張「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另立專法、保障權益」,因為異性婚姻與同性關係有本質上差異,應該另立專法保障,才能保護異性婚姻及其衍生的家庭價值。

曾獻瑩提及,依據中研院在2013年的調查研究,台灣同性戀者僅佔人口0.2%,有鑑於異性婚姻和同性關係兩者不同,且同性戀佔總人口比例極低,未來應該另立專法。

據「公投法」規定,若以第14屆正、副總統選舉人總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發動公投提案的門檻為1879人,未來提案若審核通過,需28萬1745人連署才能成案;若有成案,依公民投票結果,至少要有469萬5748人投下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公投案才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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