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搜索票無法官簽名 王炳忠:啊不就好家在我有直播
王炳忠表示,還好有直播,不然就死無對證了。(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等4人,19日一早被檢調搜索後帶走。今(22)日新黨再度召開記者會,除了抗議檢調未讓被搜索人在搜索清單上簽名,更嚴重質疑檢方的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簽名」,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表示,當時檢方一直在空白的法官欄位簽名上畫圈圈,痛批「不知道是鬼遮眼,還是活見鬼」。
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表示,開這個記者會讓他們內心相當沮喪,除了痛批檢調未讓被搜索人在搜索清單上簽名,也認為檢方只能帶走手機、電腦裡的電子紀錄,不是電腦本身。「四天過了還沒還,效率有那麼差嗎」,並批這是侵犯隱私的做法,「裡面不想讓人看的資料也讓人看了。」
李勝峰表示,很多人批評王炳忠直播違法,但這先放一邊,「還好有這段直播」,李勝峰表示,從畫面中可以還原現場發現,檢方拿的搜索票上根本沒有法官簽名,「這個只有犯罪與不犯罪、搜索有效與無效的差別」、「如此大陣仗,怎麼會在搜索時拿沒有法官簽名的搜索票?」
而王炳忠表示,當時檢方到場時詢問法官的名字,而檢方竟然在空白處用手指畫圈圈,所以在影片中才會問她法官是誰,痛批檢調「答非所問」,不知道是「鬼遮眼還是活見鬼」,王炳忠情緒激動,還改成用台語說:「好家在,如果沒直播不就死無對證。」
然而台北地院指出,搜索票上確實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與廖姓法官的用印,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只是法官用印的墨色較淡,在王炳忠的手機直播、擷圖未能清楚呈現,但用肉眼看搜索票,是相當清楚的。另外,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雖然搜索票上沒有法官親筆簽名,但依法,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這張搜索票是合法的。
新黨質疑法官簽名欄為空白,質疑是否為違法搜索。(圖取自陳麗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