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 綠委提案下修組工會門檻
2017/11/11 20:54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勞基法修法通過後,將例假挪移彈性授權勞資協商會議。為強化勞資協商實效、避免勞工權益遭剝奪,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案修法,降低組織工會門檻,連署人數由原先30人下修為15人,以此鼓勵勞工組工會。江永昌受訪時表示,部分立委很擔心勞動部此次修法,「彈性一放寬就收不回來」,因此盼能下修工會組成門檻,強化勞資協商制度。
行政院院會周四通過勞基法修法草案,放寬加班彈性,並鬆綁七休一,讓例假能在每7日的周期內來回調整,修法版本雖引起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鍾孔炤強烈反對,草案仍將送入立法院委員會審查。
此次草案將例假挪移授權勞資協商,有鑑於我國一百多萬家中小企業中,僅有924家成立企業工會,勞資協商恐無法發揮具體效用。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案,針對工會法第11條、第17條進行修正,將現行組工會應有30人以上連署門檻,修正為「100以下之事業單位,得由勞工15人以上連署發起」,等於百人以下的公司,僅需15人連署即可組工會。
江永昌受訪時表示,我國工會組成門檻相較日韓2人連署、香港7人、中國25人的規定都還要高,且有成立工會的企業,召開勞資協商比例不到10%,「非常的低」,他認為,當政府把例假挪移彈性授權給工會與勞資協商會議,若沒有跟著強化工會制度與配套,勞工權益很可能會因為工會實質效能不足,無法替勞工爭取該有權益。
草案目前已完成連署,將由程委會排定日期,送交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