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勞基法 提出「四不變」、「四彈性」
勞動部部長林美珠表示,《勞動基準法》修正法案,將落實週休二日,保障勞工的權益。(記者陳志曲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拍板定案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法,勞動部部長林美珠就一例一休修正條例報告,她表示,《勞動基準法》修正法案,將落實週休二日,保障勞工的權益。
林美珠表示,主要有「四不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率不變。林美珠說,還有「四彈性」: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特休運用彈性。
林美珠進一步指出,加班彈性是每月加班工時46小時原則不變,例外得於3個月內調移,單月上限54小時;排班彈性是七修一原則不變,會有政府嚴格把關;輪班間隔彈性是輪班更換班次原則至少間隔11小時,例外不得低於8小時;特休運用彈性是當年度特休未修完,可遞延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