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定讞 鹽埔鄉長葉明博:目前沒有想法
屏東鹽埔鄉長葉明博涉賄,經屏東地院判決後,葉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今天上午駁回葉上訴,宣判當選無效定讞。(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以補選當上屏東縣鹽埔鄉長的葉明博,今天上午由高雄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縣府民政處長鄭文華表示,即日起解除葉明博鄉長職務,並將由縣府派代鄉長。
葉明博曾任屏東縣第15、16、17屆縣議員,104年以無黨籍身分投入補選作業,當選屏東鹽埔鄉長後即加入民進黨,今天聽聞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後,葉明博表示,該說的都已經說了,目前沒有想法。
這屆鹽埔鄉長波折不斷,前民進黨籍呂清輝因涉嫌賄選,104年9月一審被判刑兩年、褫奪公權10年,呂自行請辭後,縣府於104年12月底辦理補選,呂清輝的女兒呂家萱代父出征,葉明博以300餘票差距險勝,但補選期間檢調查出方姓、郭姓及李姓等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的價碼幫葉明博買票,並被屏東地院判決有罪。
呂家萱提起葉當選無效之訴,葉指稱,方等人未經其同意,自發性買票,與他無關,葉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今天上午宣判,認為地院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宣判當選無效定讞。
縣府民政處表示,宣判定讞後,鄉長職務解除即日起生效,縣府近日將派員代理鹽埔鄉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