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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稱付葉家5萬訂金? 黨產會質疑契約真實性

葉頌仁在會中發言,控訴國民黨不當取得其父之土地。(記者羅沛德攝)

葉頌仁在會中發言,控訴國民黨不當取得其父之土地。(記者羅沛德攝)

2017/06/06 13:30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召開國發院土地案聽證會,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發言時,出示在以往法院訴訟程序中未曾出現的一紙文件,反駁「不相當對價或無償」取得國發院土地的指控。其內容為民國五十一年一月四日的買賣契約,契約明載締約時要付訂金5萬塊,李福軒指出,此據以主張已付給葉家5萬元訂金。對此,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質疑此份契約真實性。

李福軒會中駁斥葉中川配偶葉張淑津,於過去訴訟表明「沒有看到錢」的陳述。李福軒諷,當收到鉅款的時候,會「把五萬塊抱在身上、帶回家和家人一起數一數」?李福軒也出示另一紙五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文件,指出因收足尾款才能過戶,該文件證明已經付清買賣價金,批黨產會栽贓。

顧立雄則指出,在元利建設5月31給黨產會的書面意見中,也有看到上述這張國民黨出示的「5萬元訂金」的契約,讓他非常驚訝。他也進一步質疑,葉家2006年與國民黨、元利建設就國發院土地案爭訟時,為何沒有任何一方提及這份契約?元利是否是從國民黨取得這份契約?

顧立雄也質疑,該份契約中,「葉中川」三字是否由本人簽字簽署,對照葉中川過去所書寫的存證信函、申請書等,筆跡也完全不同,且印章非常模糊,與杜賣(買賣)證書的圓形章不同,國民黨如何證明有付葉家這5萬元?

葉頌仁會中則表示,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份文件。元利建設會後受訪則說,這份文件是訴訟時國民黨所提供,並非是私下給元利。

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發言。(記者羅沛德攝)

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李福軒發言。(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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