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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再次抗議 要求保障李明哲及家屬權益

數個NGO團體代表到法務部,要求政府對李明哲案要有所做為,陸委會也再次抗議,要求保障李明哲及家屬權益。(記者林正坤攝)

數個NGO團體代表到法務部,要求政府對李明哲案要有所做為,陸委會也再次抗議,要求保障李明哲及家屬權益。(記者林正坤攝)

2017/05/27 16:29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國台辦證實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陸委會今日表示,中國大陸在事件發生後,始終未能明確回應我方要求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等訴求,我方要再次表達嚴正抗議和不滿。

陸委會強調,依中國大陸逮捕羈押的相關規定,李明哲家屬有權提出探視,依據協議,中國大陸有關部門也有提供便利的責任,我政府仍將持續透過陸委會與國台辦、海基會與海協會及兩岸協議的管道來傳達訊息,要求陸方儘速同意安排家屬探視,這是家屬應有的權益與基本的人道關懷。

陸委會重申,涉及人民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的事件,兩岸都應最優先處理,中國大陸處理李明哲案,應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基於人道考量應同意家屬探視,才符合普世人權價值。

陸委會並說,國際社會已共同關注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與李明哲案,該會要再度呼籲對岸嚴肅看待本案將嚴重影響台灣人民觀感與評價,應保障李明哲各項合法權益,並讓其早日平安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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