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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勞軍捐爭議 學者:屬強制稅捐是國家財產

行政院黨產會今針對婦聯會召開聽證會,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左)聽取雙方邀請的學者專家提供意見及看法。(記者廖振輝攝)

行政院黨產會今針對婦聯會召開聽證會,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左)聽取雙方邀請的學者專家提供意見及看法。(記者廖振輝攝)

2017/04/27 12:37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針對婦聯會召開聽證會,釐清其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針對婦聯會收取「勞軍捐」的性質為何?受邀專家學者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蔡孟彥指出,「勞軍捐」非出於自由意志,不是捐贈,是屬具強制性的稅捐,且無論是勞軍捐、防衛捐、棉沙附捐,應都屬於稅捐,屬於國家財產。

勞軍捐是由各工商公會於每年會員大會通過捐獻案,自1955年開始至1989年停徵。蔡孟彥認為,「捐贈」在民法上是「贈予契約」,當事人約定以自己財產無償給他人的行為,契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自由;「稅捐」則是國家應政務支出需要或達成其他行政目的,強制將人民手中部分財產移轉為政府所有。

蔡孟彥指出,工商公會的會員大會對於會員有拘束力,若說會員有自由意志,需要更多證據證明,但以學理推論,不相信這些會員基於自由意志而來。此外,1988年中美貿易諮商談判時,美方代表曾就我國勞軍捐問題提出詰問,認為這是美國貨品進口的不公平障礙,希望廢除勞軍捐,「如果勞軍捐是出自民間政策,怎麼會是老美盯住的對象?」

對於財政部曾在今年2月提出新聞稿,指勞軍捐非屬相關稅法規定課徵,不屬於稅捐,蔡孟彥認為,財政部所採取之「租稅法律主義」,最早是在1977年大法官釋字151號才出現,因此「不能從租稅法律主義反推」,若沒有法律依據就說不是稅,國家不就躲在無法地帶無法可管?

行政院黨產會今針對婦聯會召開聽證會,婦聯會代表到場出席。(記者廖振輝攝)

行政院黨產會今針對婦聯會召開聽證會,婦聯會代表到場出席。(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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