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教授朱唯勤違法兼任董事 遭監院彈劾
國立陽明大學教授朱唯勤今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遭監察院彈劾。圖為陽明大學校門口。(資料照,記者吳柏軒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國立陽明大學教授朱唯勤於擔任該校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主任期間,兼任醫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持股24.95%,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今彈劾朱唯勤,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監察院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持股不得超過10%,朱唯勤違法事證明確,監院今通過並公布監委仉桂美、王美玉提案,彈劾朱唯勤。
彈劾案文指出,朱唯勤於102年2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擔任陽明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主任,該行政職務相當簡任第12職等,並於102年2月1日至104年6月14日兼任醫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實際參與公司經營,並於102年2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持有醫揚公司24.95%股份,朱唯勤於監院院詢問時亦坦承不諱,違法事證明確。
監委表示,朱唯勤雖稱不諳法令規定、並未領取董事酬勞,且於獲知違法後,已於104年6月15日辭去董事職務,但此僅能作為懲戒處分輕重參考,不能因而解免其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