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 軍公教堅持不能溯往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今日舉行第15次會議,軍公教代表同聲主張不能溯及既往。(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今日舉行第15次會議,聚焦給付面的問題。軍公教均堅持不能溯及既往,現在已領的退休所得,絕不能因改革而減損。
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強調,所得替代率不能被理解為維持基本生活,而是在職與退休所得的比率,在職所得高,退休所得當然也要高。他批評,年改會就是想營造軍公教退休所得太高的社會氛圍,藉以刪減軍公教的退休所得。
他指出,退休所得是工資的延遲給付,或是給予現行工資的補償,這契約所得,不是法條可以改變的,不能搞成國家的給付。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編纂魏木樹、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執行長張美英也強調,年金改革必須遵守一般法律原則,就是信賴保護、不溯及既往,現在已領的退休所得,絕不能因改革而減損。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郭明政則引述大法官釋字485號指出,過度保障違憲,釋字549號也指出,只要超過立法目的就違憲,所以當時明確指出,不能把勞保遺屬給付當成財產。
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傅從喜提醒,最低門檻要達到什麼水準,如果要設在貧窮線,等於這個社會就不存在老年貧窮了,但這即使在高稅率的福利國家也做不到;老年人應該有多元所得來源,不能只靠單一制度。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楊芳婉強調,只要請領的事實發生在新法實施以後,當然要適用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