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的前世今生 懶人包一次說清楚
特偵組於96年4月2日正式掛牌成立。(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95年變身特偵組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通過「法院組織法刪除第六十三條之一草案」,明年1月1日,特偵組將正式走入歷史,回顧特偵組的前身,以及96年4月2日掛牌成立至今,已經歷陳聰明、黃世銘及顏大和等3任檢察總長,偵辦過的諸多大案中,最受矚目的即是扁家的貪瀆案。
特偵組前身為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於89年7月,高檢署依行政院「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分別於高檢署、台中、台南、高雄等高分檢,共成立4個特別偵查組。
專辦高官貪瀆及重大刑案
95年2月3日,立法院增訂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將原先採臨時任務編組的高檢署查黑中心法制化,於最高檢察署下設特別偵查組,並於96年4月2日正式掛牌成立,由檢察總長親自挑選成員,專辦總統、副總統、各部會首長及上將軍階之貪瀆案件,及其他重大貪瀆、財經、危害社會等重大刑案。
96年至99年間;特偵組在時任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帶領下,歷任3次改組,特偵一班至三班歷任成員,包括主任兼發言人陳雲南、檢察官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林嚞慧、越方如、周志榮、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鄭富銘、姜貴昌、莊正、蔡宗熙、林弘政、汪南均、蔡秋明、賴正聲、林達等人。
偵辦陳水扁4大案 最受矚目
特偵一班至三班所辦矚目案件,最受矚目的一案,即是97年11月11日,偵辦國務機要費、竹科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海外洗錢等4大案,上銬聲押前總統陳水扁,此案並於同年12月12日起訴陳水扁等14人。
98年5月至12月間,偵辦陳敏薰買官案、辜仲諒政治獻金案,再次追加起訴陳水扁、吳淑珍;98年9月22日,偵辦外交零用金案,另案起訴陳水扁、機密外交案(安亞專案),起訴邱義仁、高英茂;98年12月21日,偵辦二次金改案起訴陳水扁等22人、辜仲諒違反證券交易法案起訴。
99年5月至103年,由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其轄下特偵四班歷任成員,包括主任陳宏達、檢察官薛維平、張進豐、林豐文、陳錫柱、柯宜汾、謝謂誠、黃裕峰、郭永發、盧筱筠、越方如、蔡秋明、吳昭瑩、蔡鴻仁、鄭深元、李鴻維、楊榮宗等人。
此時期偵結的矚目案件,包括執行「正己專案」,起訴高院法官陳榮和等13名被告;國安密帳案偵結,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劉泰英;起訴陳水扁侵占、隱匿國家機密公文;起訴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起訴等。
調查王金平關說案 引爆九月政爭
然而,黃世銘所指揮的特偵組,也因調查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被立委揭發監聽國會總機的事件,當時黃世銘曾為此召開記者會向大眾道歉,稱是「失誤」;但之後黃世銘又被踢爆,指其在案件偵結之前,夜奔總統府向時任總統的馬英九面報案情,涉及洩密;關說、監聽國會、洩密等三大疑雲,最終引爆「九月政爭」;黃世銘之後也因洩密案被判刑確定,成為首位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103年5月迄今;顏大和接任檢察總長,轄下特偵五班歷任成員,包括主任郭文東、檢察官李海龍、俞秀端、蔡宗熙、林宗志、杜慧玲、邱智宏、柯宜汾等人;偵辦過幸福人壽掏空案、偉盟公司炒股案、國寶集團違反銀行法案,以及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中信金等案。
除了新增數起金融犯罪案件外,特偵組還有不少陳年老案持續調查中,包括319槍擊案、拉法葉艦佣金追討案等,目前仍未偵結。特偵組主任郭文東今天表示,「會辦到被解散的最後一分一秒,絕不鬆懈,之後若有未了的事情,看有哪些單位要接,我們都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