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共識 社會宅弱勢比例維持30%
社會住宅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行政院推動社會住宅,原訂上週四行政院院會要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但社宅提供弱勢族群入住比例過低引爭議,通過修法臨時喊卡。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討論住宅法修正草案獲共識,內政部政次花敬群會後受訪時表示,社會住宅保留弱勢比率維持卅%,十二項弱勢認定標準不取消。
據與會者轉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吳玉琴、李麗芬、王榮璋、李俊俋堅持,過去民進黨主張社會住宅弱勢比例應有三成,認為政府不應憂社會住宅恐產生鄰避效應、遭附近居民反彈就降低,「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
李俊俋事後受訪時表示,弱勢社會住宅比率卅%,這是民進黨長期以來的主張,認為政府應要花時間說服各界、向大眾說明社會住宅照顧弱勢的意義。陳其邁也強調,十二項弱勢身分認定中不乏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還是應由中央立法保障,避免這些弱勢族群權益被犧牲。
至於提高比例會不會增加過多經費負擔,陳其邁今晚也於臉書上提出社會住宅新建成本試算,若弱勢比例由廿%提高為卅%,總經費將因此增加二百四十億元,分五十年攤還每年約增加四‧八億元,應尚在政府可負擔範圍內。
此外,會中也針對推動長照制度的財源進行意見交換與溝通,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委員都認為,政府必須儘速建立長照體系,以因應台灣老年化的長期照顧需求。
吳玉琴會後受訪表示,擴大長照財源部分,財政部提加徵贈與稅與遺產稅,每年稅收初估可增六十億元,朝野共識都很高;但金額仍未達先前政策承諾三百卅億元的預算,會中也論及要提高菸捐比率、或增加菸稅等方式籌措財源,現請財政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再進行財務精算與評估。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討論住宅法修正草案獲共識,內政部政次花敬群會後受訪時表示,社會住宅保留弱勢比率維持卅%,十二項弱勢認定標準不取消。(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