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逾半未選全月退 平均即可月領近5萬
因司法官退休年齡偏高,超過一半選擇兼領1/2的月退養金。圖為司法院外觀。(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年金改革委員會今報告司法官退養金制度。據司法院及法務部報告,因司法官退休年齡偏高,超過一半選擇兼領1/2的月退養金;因此,共461名退休法官、檢察官,平均月領4萬9790元。
不管法官或檢察官,平均退休年齡都偏高,近5年平均為法官64.7歲、檢察官63.28歲。也因年齡偏高,司法官選擇全月退的比例都不到一半,法官為46.08%、檢察官48%;選擇兼領1/2月退的才是主流,法官高達53.31%、檢察官51.16%。迥異於公、教人員的結構。
在超過一半的司法官選擇兼領1/2月退養金下,司法官的平均月退養金額並不高,目前共461名退休法官、檢察官,平均月領4萬9760元;月領逾8萬元占12.58%、逾5萬元占52.49%。而司法院及法務部去年度共就退養金支付3億0909萬元。
司法院認為,退養金制度為吸引優秀法律人才轉任法官的重要誘因,必須在司法改革的脈絡下,配合法官進場及退場機制一併討論,若單獨列於年金改革會議討論,將混淆退休金與退養金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