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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湳中央公園變商場 藍營批中市府違法變更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抨擊市府違法變更水湳經貿園區細部計畫。(記者張菁雅攝)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抨擊市府違法變更水湳經貿園區細部計畫。(記者張菁雅攝)

    2016/08/09 14:35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正辦理水湳經貿園區細部計畫變更,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痛批市府將中央公園變成商場,數位智慧營運中心卻隻字未提,根本是圖利財團。

    國民黨團書記長楊正中表示,水湳經貿園區內的「公139」,原規劃為中央公園,面積達43公頃,台灣塔也位在中央公園範圍內,但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廢除台灣塔,改推數位智慧營運中心,市府現在提出的水湳經貿園區細部計畫變更內容,假促參之名,增加各種商業活動,可以有美髮、美容、餐飲等,將公園變商場,卻隻字未提數位智慧營運中心。

    議員劉士州、張廖乃綸指出,水湳經貿園區土地分配尚未完成,市府就急著辦理細部計畫變更,違反「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5條「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滿二年,不得藉故通盤檢討,辦理變更。」;另外,市府宣稱把水湳經貿園區做為低碳示範區,卻增加商業活動,以減碳之名行增碳之實。

    議員蘇柏興、賴義鍠也表示,市府此舉證明當初廢除台灣塔是「逢胡必反」、說一套做一套,呼籲市府應依法行政,免得像台北大巨蛋一樣,留下爛攤子讓市民承受。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園區內各重大建設場館在永續經營、提供參觀人潮各項服務前提下,參考內政部頒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規範,放寬容許使用行為,未來中央公園內各場館的使用仍須符合定位,並經市府嚴格審核通過,才能進駐營運,絕非無條件放寬使用。

    王俊傑也說,水湳都市計畫於民國100年發布實施,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後3至5年內應辦理通盤檢討;市府因此於今年辦理檢討,目前仍屬草案公開展覽階段,市府將依各方意見妥善研擬相關方案,並提送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一定會兼顧地主權益,並引導水湳經貿園區未來開發方向。

    水湳經貿園區都市計畫圖。(記者張菁雅攝)

    水湳經貿園區都市計畫圖。(記者張菁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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