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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稱江春男酒駕是私領域 遭藍綠立委質疑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左2),昨晚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左2),昨晚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2016/08/04 10:4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昨晚酒駕在台北市濱江街被警方攔車臨檢,發現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外交部對此表示,酒後不應駕車是常識,此事屬私領域不回應。但藍綠立委皆質疑,酒駕涉及刑法,怎會是私領域。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表示,身為公眾人物應做為民眾的典範,若在中國酒駕一定會被判刑坐牢,在台灣酒駕刑責則較輕一點,江給全民做最不好的示範,建議政府應該要換人。

    陳說,自己身為民意代表也不敢酒駕,已經戒酒十幾年,酒駕更不是私領域的事情,在國外酒駕很多都是要被判刑,因危及到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你自己不要命,但會傷及無辜,」就有台灣鄉親在中國酒駕,結果被關二個月,政務官更應知所警惕。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說,不希望因為酒駕抹煞江在外交上的專業,在國內有此狀況,外派後應會更知所警惕,酒駕當然不是私領域之事,因這會涉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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