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族群歧視法全文保留 二度擇期再審
2016/06/29 12:26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今早內政委員會再度審查「反族群歧視法草案」,卻因「族群」、「歧視」定義不明,藍綠雙方無共識,最後輪值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裁示,反族群歧視法全文保留,擇期再審,內政部、原民會要於七月七日前針對會議內容提出建議方案、條文送至內政委員會。
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事件惹議,國民黨提案訂定「反族群歧視法」,盼本會期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審查國民黨立委孔文吉提案的反族群歧視法,但因國民黨黨團版未送院會,最後決定擇期再審,今早再度審查。
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就提出,反族群歧視法規適用對象不明,盼先定義「族群」;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也提醒,現行客家基本法、憲法、原住民基本法就有保障族群「平等」相關規範,若重新訂定特別法保障族群平等,用字遣詞也要從新定義清楚。國民黨委員孔文吉、鄭添財則數度引述國內外其他法源見解,孔文吉更表示,台灣原民較易受歧視,可改為反種族歧視法。
會中內政部長葉俊榮也指出,反族群歧視法,以「歧視」為中心,但從憲法、國際公約觀點來看,每個人不應該因為不同特徵受到不同待遇,建議可積極由促進「平等」概念來看。
雙方討論意見無交集,二小時半後,黃昭順宣布逐條保留後;但她也抱怨,六月十七日就已發文給各部會,針對反歧視法提出意見,但內政部卻未提出。她強調「絕對不會強行通過法案,希望跟行政院與內政部討論」,最後決議全文保留、擇期再審,內政部也要針對法案提出建議、條文。